你好,欢迎光临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工伤交通事故律师!0531-81766287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济南专业工伤赔偿律师、交通事故纠纷专业律师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交通事故后续二次手术索赔案件(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后续二次手术索赔案件(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后续二次手术索赔案件(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案件类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次手术后续损失诉讼

    同一重型半挂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前案已经起诉并拿到伤残赔偿金等赔偿,后续实施二次手术,产生新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等,另行提起诉讼。保险公司抗辩: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已经在前次诉讼全部用尽;定残之后已经赔付残疾赔偿金,不应当再支持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在第一次诉讼一并主张,本案不应受理。

    法院裁判:定残之后二次手术住院期间产生的误工,可以支持,但需要扣减残疾赔偿金已经覆盖的误工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因为前次没有起诉视为放弃权利,可以单独诉讼主张;交强险医疗限额用尽,后续医疗相关损失直接进入商业三者险按70%责任比例赔付;仅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予以支持。本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剩余限额赔付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医疗类损失商业险按责赔付。

   办案要点:交通事故伤残案件,即便已经拿到残疾赔偿金,后续二次手术仍然可以单独起诉;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不在首次诉讼一并起诉,有权另行主张。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济南工伤认定、工地人损仲裁、交通事故维权、劳动争议诉讼

律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5号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7层

咨询电话:0531-81766287,15588857126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5号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7层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531-81766287
服务监督电话:15588857126

河南哪家律师好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工伤交通事故律师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鲁ICP备12027934号    
友情链接: (南阳)光法律师事务所   微信投票   常州劳动律师   网站目录   经济开发区   交通事故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溧阳律师   无锡律师   郑州律师   泸州原酒   河南优秀律师网   安徽保安公司   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营销   代理记账公司   VAT   金泽法律咨询服务   郑州交通赔偿专业律师   郑州便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