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济南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531-86115092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

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

时间:2019-06-27发布人: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事务所

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如果在生活中,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将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这一类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规定的法律制度,也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是要受到处罚的。

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他严重情节”:

(1)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生产、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并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①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②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③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④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⑤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⑥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⑦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4)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10人以上轻伤的;

(5)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

(7)生产、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并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①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②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③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④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⑤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⑥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⑦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8)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为你解答的关于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QQ:1163532443
电话:15038292345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88号明珠国际商务港4205-4208室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531-86115092
服务监督电话:18888337209

河南哪家律师好

qylvshi@126.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济南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    
友情链接: (南阳)光法律师事务所   微信投票   常州劳动律师   网站目录   经济开发区   交通事故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溧阳律师   无锡律师   郑州律师   泸州原酒   河南优秀律师网   安徽保安公司   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营销   代理记账公司   VAT   金泽法律咨询服务   郑州交通赔偿专业律师   郑州便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