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登记在哪方的名下就是哪方的财产吗?婚姻虽然是人身关系,但是却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很多朋友会问到诸如:“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没区别吗?”的问题。
一、房子登记在哪方的名下就是哪方的财产吗?
我们知道结婚前自己买房子写了自己的名字当然算是自己的房产,与配偶无关。但是婚后呢?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如果是用各自所有的财产购买的房子,依然属于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也许有些朋友会误认为婚后自己的工资是个人各自所有的财产,其实,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拿自己的婚后工资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约定转移所有权。 那么,婚前用自己的钱购买的房子,婚后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如果婚后直接过户给对方呢?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可以把这种过户的行为看作为赠与,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赠与所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可以记住一条原理,一般来说,财产形态的变化不影响财产的归属,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
二、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没区别吗?
确实,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方的名下都不会改变房子的权属,但是,登记毕竟是有公示效力的,如果一方不登记的话,会影响到该方对房子的处理权。比如,房子仅登记了丈夫一方,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是:丈夫单方面把房子转移掉或者抵押掉,妻子事后想追都不可能了。但是如果房子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子要对外转让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所以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而且,如果未来要离婚分房子,登记了的一方会拿到房子,没登记的一方只能得到金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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