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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为你带来借据的作用是什么?借据的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时间:2019-11-05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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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律师为你带来借据的作用是什么?借据的有效期过了怎么办?基于民间借贷关系出具的借条,在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催收,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催收无果,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据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和银行流水、收据等交付凭证等证据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郑州律师为你带来借据的作用是什么?借据的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借据的作用是什么?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据的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债务,尽量在和债权人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内履行完毕,这是诚信原则的一种体现,如果是约定期间内,债务人没有积极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进行催债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郑州律师为你带来的关于借据的作用是什么?借据的有效期过了怎么办?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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